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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10-12 09:17:02
作者: 东莞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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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印发《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员管理办法》两份办法。
《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员管理办法》概述:为推动我市社会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工作督导指南》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按照文件规定,我市社会工作督导人员队伍根据资质条件分为初级督导、中级督导和高级督导三个层级。在我市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选拔认证,督导人员通过选拔认证后纳入到督导库进行管理,并通过项目库对接匹配督导工作,初级督导、中级督导和高级督导根据层级不同,所需完成的督导工作任务也有所区别。市民政局根据督导人员的资质和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给予1000元/月、2000元/月和3000元/月的督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