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传真:0769-22820037 邮箱:dgpengxing@126.com
发表时间: 2021-10-12 09:42:07
作者: 东莞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浏览:
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印发《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员管理办法》两份办法。
《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办法》概述:为促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根据《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按照专业职级实行与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评价类职业资格相衔接的原则,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层级,并根据依据社工的职业水平、专业工作年限、服务研究和荣誉表彰等因素对专业职级划分为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和一级社会工作师等共8个等级。按照文件规定,在莞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人员可参加职级评定,评定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